辽宁/本溪-2026-05-2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阁街道园林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宝骏修配厂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滨河西路*#**栋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在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相应备案。*.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送修车辆提供优先检修;如遇到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外协。*.供应商需对维修车辆常用件有足量库存,做到随到随修,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小时。*.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采购人使用原厂配件,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明码标价*.质量保证期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要求的标准。*.服务期内,采购人以实际发生的维修、保养金额为准,据实结算。*.维修期间,供应商确保送修车辆及随车物品完好;**.供应商须开设**小时客服电话,出现故障时,小市镇内维修人员需在**分钟内到位救援现场;小市镇以外地区做到救援及时并提供技术支持。**.采购人车辆进厂维修实行绿色通道,**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应服务对象要求提供免费上门取送车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车辆需要进入厂房维修,不得在室外进行维修。**.供应商须保证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等车辆基本信息的保密性**.维修经营、质量管理等项目未尽事宜事项,供应商按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提供车辆整车美容服务,每次维修或保养后进行一次免费整车美容**.如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采购人有权参加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具备计算机、打印机、监控设备及上网条件,监控系统可监控固定维修工位且安装视频采集无死角设备,视频存储采取循环方式且最低存储时间不低于***天。**.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采购人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日内完工,若采购人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车辆须提供优先保养和维修服务,根据采购人用车要求须提供加急维修服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维修车辆需提供上门服务的,小市镇内**分钟内达到指定地点,小市镇外及时到达。**.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主要服务人员。**.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做好服务跟进工作,负责维修后质量检查工作。**.应急服务要求:出现突发事件,供应商要保证维修时间,要有可行的应急预案。**.文明服务要求:要求服务人员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