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主体变更协议
2026-05-21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主体变更协议
广东/深圳-2026-05-21 00:00:00

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主体变更协议

未终止
正文

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协议转直接采购公示

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协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协议直接采购公示

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协议采购人为龙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主体协议

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主体协议 ,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本采购项目因业务需求,我公司需租赁该地点做为移动设备安装:

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主体协议

鉴于龙岗区* 网站址租赁站址位置的单一无可选择性,现需向对应以上的地址的物业方(深圳卓越共赢盛平运营有限公司)以年为单位室分租赁,对应上面地址顺序,租赁费为****元/年。:

租赁价格依顺序:

******

总计*.**万元,不包括场地租赁费。以上室分租赁用于移动电话的信号覆盖

二、直接采购原因

由于以下路段只有深圳卓越共赢盛平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主体协议

鉴于龙岗区* 网站址位置的单一无可选择性,现需在以下地方租赁。

关于深圳龙城维百盛大厦室分变更主体协议

符合《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第四十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林耿程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网址:****://******.************.***.**/**********)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共*天(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张盘生 电话:************ 邮箱:*********.**@************.**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电信枢纽大厦三楼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直接采购供应商

深圳卓越共赢盛平运营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国雄***********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龙岗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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