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谈判
2026-05-22
广东/中山 招标采购
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谈判
广东/中山-2026-05-22 00:00:00

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谈判

未终止
正文

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议采购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议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议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山城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中山南区邮局机房物业管理费协议,机房位置在中山市南区银潭一路*号邮政大楼,原合同*****************在****.**.**已到期,经分公司对应网络部门评估后该机房还需继续使用。现原合同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山分公司”把机房所在物业南区银潭一路*号邮政大楼全部出租给“中山市海元跨境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所以现该物业只有“中山市海元跨境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物业管理,机房继续使用需与对方协商续签新合同,管理费合同内容如下,分公司每年向对方方支付的机房的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含税,合同期内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小计******元含税,(另需补交机房在合同未签订时的物业服务费,补支付租赁期为**个月,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小计*****元),合同总价为******元含税,合同协商经办人冯学友***********。

另因该机房的租金费用合同已同时在市公司流程审批中,但因按市公司安后会签时回复,该机房的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结算需分两个合同提交流程审批,就是机房签定的租金合同与管理费合同各一不能合并为同一份,租金合同的流程由市公司会签部门审批、管理费合同会签流程由城区分公司内部审批,基于以上原因,本次发起的中山南区邮局机房场地费用协议物业管理费合同审批只提交在城区会签,特此说明。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中山市海元跨境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叶健华***********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山城区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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