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4-01 00:00:00
东宗线嘉兴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第****标段
水泥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东宗线嘉兴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第****标段。
*.*采购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
*.* 采购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嘉兴段,起自桐乡市乌镇镇虹桥村,途经金牛塘、新板桥港,终于杭平申线,航道总长约**.*公里,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按内河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建设,护岸、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等不易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工程按Ⅱ级航道标准结构预留。起讫桩号为 ***+***~***+*** 航道里程 *.**** 的土方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含约*公里试验段)、桥梁防撞及防护等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水泥采购。
*.*供货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具体以通知为准)。
*.*供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乌镇镇陈庄村(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通用硅酸盐水泥》**********及图纸、监理、业主验收等标准。
*.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 采购商务情况
*.*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日前提交上月结算清单,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于确认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价的**%,余款作为尾款,*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尾款,但尾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手续费、平台费、税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生贴息及逾期费用每月结算时一起办理结算。贴息费用的计算规则为:票面金额*承兑期*贴现当日的贴现率,承兑期=承兑到期日*承兑出票日(背书日)。若源头厂家承担贴息费,则甲方不承担贴息费。
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乙方。
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并及时与乙方按月结算逾期支付资金成本。若甲方未采取任何保障支付措施,逾期付款 * 日后按照《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支付管理办法》中的程序规定由乙方申请刚性代付,且代付金额应包含以下资金成本(从合同应付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
(*)逾期 * 至 ** 天,按照同期央行发布的一年期 ***利率计逾期资金成本。
(*)逾期 ** 至 ** 天,按照同期央行发布的一年期 ***利率加 *** 个基点计逾期资金成本。
(*)逾期 ** 至 *** 天的,按照同期央行发布的一年期*** 利率加 *** 个基点计逾期资金成本。
(*)逾期 *** 至 *** 天的,按照同期央行发布的一年期 *** 利率加 *** 个基点计逾期资金成本。
(*)逾期一年以上的,按照同期央行发布的一年期 ***利率加 *** 个基点计逾期资金成本。。
*.*付款方式:按月。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中交集团内贸企业可采用行政保函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 无 (如有)
*.*其他情况: 无 。
*.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交天津工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内贸企业。
推荐理由: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可为项目提供早强水泥。
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出厂价(元/吨) |
综合服务费(元/吨) |
运费(元/吨) |
含税综合单价(元/吨) |
含税总价(元) |
运货地址 |
备注 |
||
|
网价 (元/吨) |
下浮价(*) |
||||||||||||
|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 散装 |
**.** |
* |
**** |
*** |
**** |
** |
** |
*** |
******* |
东宗线嘉兴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第****标段
|
杭州山 亚南方 |
|
|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 袋装 |
**.** |
* |
*** |
*** |
**** |
** |
*** |
*** |
***** |
杭州山 亚南方 |
||
|
合计 |
******* |
|
|||||||||||
|
|
说明: *、以上含税合计:人民币金额¥*******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零伍佰,增值税税率:**% *、到货地点: 东宗线嘉兴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第****标段 *、运输方式:汽车/船舶运输 *、交货方式:按重量交货,并检查水泥质量 |
||||||||||||
含税总价:***.**万元
说明:
(一)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交货。具体供货时间及要求以采购人现场项目部指令为准。
(二)数量:以上列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数量为准。双方如需增加新的品种、 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三)综合单价、含税总价:综合单价、含税总价均为报价人将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出厂价+综合服务费+运费,综合服务费用包含物资到达采购人收货地点前的出库费、吊装费、资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润等相关费用;出厂价按照集团集采成果应用中相应厂家品牌对应的价格机制确定,浮动单价与水泥源头厂家集采应用信息表的浮动价格保持一致;运费按照集团集采成果应用中相应厂家品牌对应的运费计价方式确定。
(四)出厂价为浮动单价,双方依据中国水泥网含税信息价为基准单价确定出厂价。按照集采约定相应厂家品牌对应的价格机制确定,中国水泥网嘉兴地区无对应品牌信息价,出厂价参考中国水泥网杭州地区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信息价为准。下单日如遇节假日,按下单当日最近一次报价结算。
(五)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采购人按照水泥过磅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合理磅差为±*.*%),验收结果经采购人和报价人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六)过磅计量:以报价人随车的出厂(库)产品送货单的数量为验收依据,经采购人复称在国家标准正负*‰范围内不作异议,以报价人随车的出厂(库)产品送货单的数量为准。若超过正负*‰标准,采购人通知报价人人员一同到现场第三方复称,复称数量在国家标准正负*‰范围内,复称费由采购人承担;复称数量超出国家标准正负*‰,则以即时过磅数量为准,复称费由报价人承担,数量以双方共同复称的数量为准。
*. 公告期限
****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点**分。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日。)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水利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 其他
无。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程春光
电 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