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2026-05-11 00:00: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太行山高速西延******标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公告
编号: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太行山高速西延******标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业主支付 ,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工程所需钢构钢爬梯 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中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太行山高速西延******标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概况:沿太行山高速西延******标段起点桩号起讫桩号为**+***~***+***,位于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和克井镇范围内。标段起于五龙口镇五龙头村西,主线依次穿越孔山、下穿侯月铁路,经玉川产业聚集区北、克井镇西北,终于克井镇勋掌村。计划于****年**月开工建设,于****年**月底全线通车,建设工期**个月。本标段路线长**.*****,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服务型互通*处、大中桥*座/***.**、箱型框架桥*座/***、隧道*****/*座、涵洞通道**道,及路面、防护、交安、房建、机电及绿化等工程。
*.招标内容:钢构钢爬梯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沿太行山高速西延******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玉川*号线中国交建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四会深沟村***四惠国际
项目联系人:吉莉莉 联系电话:***********
****年**月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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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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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钢爬梯 |
/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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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太行项目施工现场 |
按照甲方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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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专票税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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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有效期 天(不小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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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说明和要求:
(一)物资必须全新,无变形,非积压、损坏、缺陷物资。
(二)供应商必须获得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本次询价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技术指标、环保指标、安全指标等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施工区域政府相关规定。
(三)品牌要求为:本次采购物资要求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要求。
(四)此次报价为固定价,其他费用包含:包税金(含增值税)、包供货、包运输、包安装、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五)验收方式:检数检尺验收方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数量单为准。
(六)结算周期: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七)结算单价:结算单价为最终合同签订单价,供货期间不予以调整。
(八)结算数量: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九)结算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甲方留存。
(十)发票开具: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十一)结算及付款:
*.双方办理结算审批完成后 ** 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 %; ** 个日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 方式进行支付。
(*)使用现款支付;
(*)使用期限为** 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使用期限为**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使用期限为/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信通、云信等
(*)其他支付方式:无;
(*)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构成):(*)(*)(*)(*) 。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个月)起**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