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5-14 00:00:00
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船舶油耗监测系统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船舶油耗监测系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基于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满足船舶油耗监测系统采购需求,进行的产品遴选工作。定品定价后,贵司与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效期*年的框架协议,并在中交云采平台上架销售,销售区域为全国,按照实际订单进行结算。
*.*项目工期:*年。
*.*项目地址:中交云采平台线上订单的收货地址。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定标后,中标人与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效期*年的框架协议,并在中交云采平台上架销售,按照实际订单结算。中标人需按照公司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在中交云采平台开店并负责店铺运营,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订单在*月已被采购人确认收货(*月以下简称“销售月”),采购人需在销售月次月提供对账单给中标人,中标人需于收到对账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中标人如对对账单有异议,需在*日内提出,逾期未确认又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中标人已确认并同意采购人提供的对账单内容。结算单价为本次中标单价扣除*%技术服务费(上架商品单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价,若上架商品单价低于中标单价,结算单价以实际上架商品单价为基数扣除*%技术服务费计算),在合同清单中详细列出。
(*)乙方需于对账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税率以国家规定为准)。
(*)订单的结算、付款周期为*+**自然日,即甲方在*月的已收货订单需在*+*月的*日开始**个自然日内完成对账和付款。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中交上海三航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资国有科研机构,是集水运、公路、市政、水利、建筑工程及新型材料研发、技术咨询、成果转化、智能系统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深耕港口航道、跨海工程、海上风电、工程结构健康监测、新型建筑材料等专业领域,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丰富的工程技术服务经验及完备的专业资质,拥有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先后参与多项国家重点工程科研与技术支撑工作,可为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专业、可靠的技术研发、咨询及配套服务。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曾文星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号软件园三期******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