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曲麻莱县秋智乡、曲麻河乡政府驻地防洪工程第二次标段一【终止公告】终止公告
2026-05-26
青海/玉树 终止废标
玉树州曲麻莱县秋智乡、曲麻河乡政府驻地防洪工程第二次标段一【终止公告】终止公告
青海/玉树-2026-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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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树州曲麻莱县秋智乡、曲麻河乡政府驻地防洪工程第二次标段一(标段名称) | ||||||
终止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盖章: | 发布日期: | ||
| 招标人 | 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 |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监督单位 | 曲麻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玉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
| 招标工作已进展情况 | 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我公司于****年**月**日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玉树州曲麻莱县秋智乡、曲麻河乡政府驻地防洪工程标段一【终止公告】。现根据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曲麻莱县秋智乡、曲麻河乡政府驻地防洪工程项目招投标预警核查结果及恢复合同执行的函》(曲发改函〔****〕**号),经青海省数据局、玉树州数据局两级核查,确认本项目未出现投标企业上传投标文件**地址雷同的现象,此前平台触发的黄色预警所依据的事实不成立。 据此,主管部门决定:撤销前期因平台触发黄色预警作出的中止履约、暂停中标资格的处置决定。合法取得的中标结果持续有效,双方已签订的《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合法有效,即日起全面恢复合同履约工作。 因此,我单位于****年**月**日发布的玉树州曲麻莱县秋智乡、曲麻河乡政府驻地防洪工程标段一【终止公告】所依据的事实前提不成立,现予更正:该项目中标结果持续有效,合同恢复履行,原公告不再具有效力。 特此公告。 |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 |
| 终止原因 | |||
| 撤销****年**月**日发布的玉树州曲麻莱县秋智乡、曲麻河乡政府驻地防洪工程标段一【终止公告】 | |||
| 终止公告决定单位 | / | ||
| 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曲麻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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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异常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