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波托岛炼化项目一期配套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波浪、潮流泥沙模型试验研究专题咨询服务直接采购公示公开直接采购
2026-04-15
天津 招标采购
印度尼西亚波托岛炼化项目一期配套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波浪、潮流泥沙模型试验研究专题咨询服务直接采购公示公开直接采购
天津-2026-04-15 00:00:00
首页印度尼西亚波托岛炼化项目一期配套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波浪、潮流泥沙模型试验研究专题咨询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印度尼西亚波托岛炼化项目一期配套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波浪、潮流泥沙模型试验研究专题咨询服务
公告标题:
印度尼西亚波托岛炼化项目一期配套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波浪、潮流泥沙模型试验研究专题咨询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

印度尼西亚波托岛炼化项目一期配套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波浪、潮流泥沙模型试验研究专题咨询服务

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波浪、潮流泥沙模型试验研究专题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项目概况与采购

*.*项目概况:依据提供资料,开展波浪数学模型与潮流泥沙物理模型设计及验证工作,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多工况试验研究,通过分析提出工可优化建议;编制完整研究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咨询成果修改及验收,并负责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成果,直至完成专题验收。

*.*项目工期:*个月

*.*项目地址:印度尼西亚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四、采购商务情况

*.*结算方式:

*.*.* 本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业主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支付总费用的**%;

*.*.* 在乙方按期完成咨询成果文件、分包成果协助甲方通过业主项目评审、取得相关审批单位批复文件(如有此要求)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收到业主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支付**%咨询费用;

*.*.* 预留**%咨询质量服务考核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者工程投用试运行*年后(两者以先到为准)无设计质量问题,咨询过程中无专业服务推诿和配合进度延期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收到业主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支付**%咨询费用。

*.*付款方式:电汇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若有

*.*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亦使用“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名称,简称“天科院”)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正局级科研事业单位,成立于****年。

****年*月**日,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由天津港回淤研究站和交通运输部西南水利水运科学研究所合并成立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年*月*日,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启用“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名称(简称“天科院”)。

该机构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核心区,本部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号。 拥有一个本部两个基地,总占地**万平方米,科研用房和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该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戴明新。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事业单位登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开展水运工程科学研究,促进交通科技发展,具体涵盖港口航道、近海及海洋工程研究,岩土与结构工程研究,模拟仿真与信息化研究,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开发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与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调查评估,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评估,水运工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相关信息咨询、专业培训与技术服务,以及《水道港口》期刊出版等。

天科院下设**个科研中心和*个科技企业。拥有港口水工建筑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水路绿色建设与灾害防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水运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等国家级平台,以及工程泥沙、水工构造物检测诊断与加固技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和渤海湾港口航道长期性能交通运输行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此外,还建有天津市水运工程测绘技术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海洋环境与修复技术工程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天科院具有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评价等十余项甲级资质,通过英国劳氏*******质量体系认证。建有世界最大的***米长大比尺波浪水槽、国内最大的*****港口土工离心机和**余座物理模型试验大厅,以及技术先进的直流风洞实验室、***°船舶操纵模拟器等一大批先进的科研设施。

天科院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正高级研究人员**人,博士***人,各类注册职(执)业资格人员***人。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七、联系方式

人:方先生、马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号

联系电话:********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