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第十一届全国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05-26
宁夏/吴忠市 招标采购
吴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第十一届全国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吴忠市-2026-05-26 00:00:00

吴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第十一届全国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

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标源**【****】 ***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第十一届全国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第十一届全国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采购项目 第十一届全国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采购项目 其他农业服务 * 第十一届全国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采购项目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不涉及本政策,故不执行本项价格优惠扣除)(*)根据(财库〔****〕* 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至 **********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内 ”登录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通过 **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采购文件。 ②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 证书及 **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 办理 ”模块查看。③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 ”方式,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首页“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 锁进行远程解密,因供应商 ** 锁更换、变更、续费或其他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系统更新、网络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系统退回。若因未解密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程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操作手册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期)下载专区下载。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 、********** 或加入技术支持 ** 群 ********* 获得帮助。 (*)因网站竞争性磋商公告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实际公告期限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以南、正源街以东宝湖海悦嘉园*号综合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少兴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