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2026-04-24 00:00:00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藏丁青县朗通大桥建设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 )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藏丁青县朗通大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藏丁青县城核心区域,横跨宗曲河,包括跨河桥梁、南北两侧引路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五个专业的内容。该工程起点衔接祥泰路,与致达路平交,终点接聚祥路,与县城规划的主干道迎宾大道平交,路线总长***.****,道路宽度***。其中桥梁采用双向四车道,桥梁全长****,道路全长***.****。本项目合同额:****.**万元(仅建安费);合同工期***天。项目现已到达主体施工阶段,本次增加采购数量为西藏朗通大桥项目主体工程使用混凝土。
*.*项目工期:***日历天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直接采购说明:由于项目位于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地处偏僻、交通不便;项目附近**公里内仅有一家商混站,根据昌都市第一季度商品混凝土***材料信息价不含税***.**元/*³,供应商报价不含税***.**元/*³,比信息价低***.**元/*³,节约比例**.**%。根据制度混凝土不满足招标条件,项目拟在供应链系统进行公开直接采购。
四、采购商务情况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 %(其中**天内支付**%款项、 **天内支付**%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结算含税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资金情况:供应商注册资本****万元,资金实力充足,可覆盖本项目混凝土采购的全额履约资金需求。
*.*资质及信用情况:供应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覆盖本次合作业务;其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关资质证书均齐全有效,完全符合合作项目的资质要求;供应商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合同违约及质量纠纷,履约信誉良好。
*.*业绩能力:近*年累计完成**个西藏偏远地区工程混凝土供应项目(例:丁青县体育公园项目、丁青县干部周转房项目、丁青县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等),单次最大供应体量满足本项目预估单次用量,具备偏远地区复杂工况下的供货经验及保供能力。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磊磊
联系地址:西藏昌都市丁青县朗通大桥项目经理部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