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5-26 00:00:00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环境监测业务用车采购项目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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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环境监测业务用车采购项目的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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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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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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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 蔡良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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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业务用车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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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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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业务用车采购:*座纯电动汽车*辆,*座纯电动轿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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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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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的产品公告,含产品公告网址、网页完整截图、产品公告所附的技术参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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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 (*)获取方式: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领购谈判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开票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电话:************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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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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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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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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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开启地点: |
****年*月*日**:** 厦门市湖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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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
蔡良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