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5-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东城街道*********年度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单价:**(%) | 浙江华再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大安村*幢***室 |
| * | 单价:**(%) | 浙江中服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口村凤凰塔西侧第一幢二楼 |
| * | 单价:**(%) | 永康市木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大园童村风水街***号***室 |
| * | 单价:**(%) | 永康市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长恬村金田小区**号 |
| * | 单价:**(%) | 永康市鑫禾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大园童村长街***号 |
| * | 单价:**(%) | 永康市联顺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方岩镇派溪村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标项一:高镇社区、山川坛社区 | 标项一:高镇社区、山川坛社区 | 高镇社区、山川坛社区 | 采购人将位于指定范围内垃圾,交于中标人进行清运,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定为“合格(含)”以上的,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第一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对指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进行收集、清扫、清运、分类、处置 |
| * | 标项二:望春社区、许码头社区 | 标项二:望春社区、许码头社区 | 望春社区、许码头社区 | 采购人将位于指定范围内垃圾,交于中标人进行清运,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定为“合格(含)”以上的,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第一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对指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进行收集、清扫、清运、分类、处置。 |
| * | 标项三:平安社区、北苑社区 | 标项三:平安社区、北苑社区 | 平安社区、北苑社区 | 采购人将位于指定范围内垃圾,交于中标人进行清运,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定为“合格(含)”以上的,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第一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对指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进行收集、清扫、清运、分类、处置。 |
| * | 标项四:金山社区、东苑社区、铁岭社区 | 标项四:金山社区、东苑社区、铁岭社区 | 金山社区、东苑社区、铁岭社区 | 采购人将位于指定范围内垃圾,交于中标人进行清运,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定为“合格(含)”以上的,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第一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对指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进行收集、清扫、清运、分类、处置。 |
| * | 标项五:五金城社区、卫星社区 | 标项五:五金城社区、卫星社区 | 五金城社区、卫星社区 | 采购人将位于指定范围内垃圾,交于中标人进行清运,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定为“合格(含)”以上的,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第一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对指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进行收集、清扫、清运、分类、处置。 |
| * | 标项六:园丁社区、其他零星区域 | 标项六:园丁社区、其他零星区域 | 园丁社区、其他零星区域 | 采购人将位于指定范围内垃圾,交于中标人进行清运,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定为“合格(含)”以上的,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第一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对指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进行收集、清扫、清运、分类、处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伟尚,周兆华,许凤英,施卓嵩(第*、*、*、*、*、*标项采购人代表),郭晓弘,余江平,吴国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康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永康市花园大道*******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卓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胡惠惠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紫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傅店村横兰新村自然村横兰大厦***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乾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晓敏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号***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真:
联系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