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5-26 00:00:00
一、发包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诸佛庵镇****年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诸佛庵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发包方式: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挡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总造价约***.******万元。
*、预算价为:柒佰叁拾万零捌仟捌佰贰拾柒元柒角玖分(¥*******.**元)
预算审核价为:柒佰壹拾肆万玖仟叁佰陆拾肆元陆角壹分(¥*******.**元)
发包价为:柒佰壹拾肆万玖仟叁佰陆拾肆元陆角壹分(¥*******.**元)
九、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十、计划工期:***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承包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成交人。
十二、采用直接发包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号),《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号),《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该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充分发挥“赈”的作用,坚持“能用人工的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组织群众务工,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依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本项目不进行招标,采用“镇政府+村级劳务公司+当地群众”的村民自建模式实施。经会议研究,该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发包。
十三、拟定承包单位:
*、名称:安徽省西石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诸佛庵镇西石门村委会办公楼
十四、发包范围:本项目发包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六、公告时间:****年*月**日
十七、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发包时间:****年*月**日*时**分
*、发包地点: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
代理机构: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肖工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三板桥路与霍山大道交叉口(东城执法中队三楼)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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