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5-26 00:00:00
安庆市****年度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绩效评价及资金清算第三方机构询价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 号)及《关于延长全省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的通知》(皖商流通〔****〕* 号)要求,安庆市商务局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安庆市 **** 年度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绩效评价及资金清算工作,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 ****年度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绩效评价及资金清算服务
二、服务内容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要求,完成安庆市 **** 年度有奖发票试点工作资金清算核查,核实相关财务票据合规性、真实性,出具符合省级报送标准的《资金清算核查报告》和《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于 **** 年 * 月 *日前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份)和电子版最终成果。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叁仟元整(¥****.** 元)。
四、供应商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 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近**个月内不存在被财政等有关部门惩戒及处罚的行为。
*. 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 成交后须成立专门的项目评价组,评价组专家不少于 * 人,其中至少 * 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须知
(一)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 **日星期四下午 **:**。
(二) 响应文件构成:
*.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 “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
*. 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询价报价函(见附件)。
(三) 报价单位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送达安庆市商务局,否则我局有权拒收。
(四) 评审规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有效最低价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当出现 * 个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五)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 * 区 **** 室(安庆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响应文件送达即表示报价单位认可本公告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评审及其他事项
安庆市商务局将成立临时询价工作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单位材料进行评审(投标单位无需参加评审会)。
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采购公告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供应商不足 * 家情形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采购人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 ** 小时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安庆市商务局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栏内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安庆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附件:报价函
安庆市商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