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2026-05-26
四川/绵阳 变更澄清
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四川/绵阳-2026-05-26 00:00:00

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绵阳市安州区灌区及供水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中: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 预付款支付中: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暂定合同价的 **%~**%(根据发包人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设计费无预付款)。

修改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暂定合同价的**%(设计费无预付款)。

四、其余内容不变,补遗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如各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的,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招标人: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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