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5-26 00:00:00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福建炼化工公司关于申请延长福建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油品化工品码头核准期限的请示》(福炼生建〔****〕**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年*月*日核准福建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油品化工品码头(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号、南*号、南**号、南**号泊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码:************************)。现你司申请提出:因该项目码头岸线申请正在报请交通运输部批复,无法实现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年。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号)等规定,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年。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油品化工品码头(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号、南*号、南**号、南**号泊位)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号)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届满仍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抓紧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福建炼化工公司关于申请延长福建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油品化工品码头核准期限的请示》(福炼生建〔****〕**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年*月*日核准福建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油品化工品码头(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号、南*号、南**号、南**号泊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码:************************)。现你司申请提出:因该项目码头岸线申请正在报请交通运输部批复,无法实现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年。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号)等规定,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年。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油品化工品码头(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号、南*号、南**号、南**号泊位)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号)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届满仍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抓紧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