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5-26 00:00:00
贵阳市花溪区十和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花溪区十和田安置房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阳花溪城乡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就贵阳市花溪区十和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花溪区十和田安置房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工作。
一、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项目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十和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花溪区十和田安置房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甲秀南路东侧
*.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化率**.**%。
*.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其中:
*)高层住宅:******.****;
*)地下停车场:*****.****,车位***个;
*)物业用房:***.****,其他公建配套:***.***。
*、招标服务范围:对招标面积内的住宅、地下室车库、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公建配套等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服务,公共秩序维护,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
*、服务期限:遵照《民法典》、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执行(合同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必备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需具有物业服务经营许可(以分公司名义报名及投标的须持有总公司授权文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从业人员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诚信资格要求:提供领取招标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投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 ②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内容自拟)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所有的文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报名资料。
(四)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北京时间):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报名。
(二)报名地址:贵州大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号楼****号),联系人:张艳、王炼、周小飞,电话:***********
(三)报名通过的投标企业可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在同一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年*月**日**午**时**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号楼****号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