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26
四川/宜宾 质疑投诉
宜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6-05-26 00:00:00
宜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宜宾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定制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江阳区宏通家具经营部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沙茜茜草街道茜草东路***号江东新城*区*单元*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四、基本情况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定制家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标准适用错误,技术依据无效的问题;投诉事项*:**/**********《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适用不明确;投诉事项*:大量参数存在排他性,量身定制控标;投诉事项*:部分产品单价畸高,或者单价畸低,无合理依据,涉嫌价格控标;投诉事项*:质保年限设置不合理、同类产品质保不一致;投诉事项*:产品尺寸、单位、配置描述存在歧义,无法响应投标;投诉事项*:技术要求模糊不清,缺乏统一验收标准;投诉事项*:评分标准对于投标小样的描述前后不一致,存在歧义;投诉事项*:评分标准对于技术参数的要求存在歧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部分存在评审标准未量化、评审项不具有可操作性、业绩要求不合理及履约能力(业绩)设置存在不合理限制;投诉事项**:限价总价和单价合计不一致;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未载明对少数民族企业、民族地区企业的价格扣除、优先采购、预留份额、评审加分等政策,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宜宾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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