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2026-05-26
河南/南阳 质疑投诉
桐柏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河南/南阳-2026-05-2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南阳-2026-05-26 00:00:00
桐柏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桐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桐财磋商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年月河镇老街村观光农业基础配套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诸暨市籽墨贸易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小夏街与育翔路交叉口西南***米丰客隆一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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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河南邦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筑泽建工有限公司、河南高益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且河南邦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筑泽建工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恶意串通投标之嫌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七条强制性规定,未将***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未设置区间值、直接锁定具体数值或指定型号,且******冰柜直接指向海尔品牌,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核心产品,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强制性规定。*、评审标准中供货方案、售后服务等评分项未量化,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落实国办发〔****〕**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成交公告中设置的质疑提交方式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十三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供应商行使法定权利。*、被投诉人声称“质疑事项***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属于无效质疑。”属于对投诉人质疑内容的错误归类和法律适用错误。*、被投诉人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接受进口产品,无需设置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条款”的答复意见,存在对国办发〔****〕**号文件的严重误读和法律适用错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桐柏县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