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2026-05-26 00:00:00
凉山州州市党校基础设施共建项目工程资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凉山州州市党校基础设施共建项目工程资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现做补遗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条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号检测苑*楼本项目开标室。”
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号检测苑*楼本项目开标室。”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条内容:
“三、服务工作内容及工期等相关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具体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特别说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工期进度计划,配备足够数量的具有相应能力的等工作人员(含驻场及不驻场)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办公用具,若乙方人员能力或办公用具品质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人员或办公用品,若中标人不配合增加,招标人可另行聘请第三方单位完成相应工作,另行聘请第三方单位产生的费用将从中标人的合同费用中扣除。”
变更为:
“三、服务工作内容及工期等相关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具体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特别说明: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工期进度计划,配备足够数量的具有相应能力的等工作人员(含驻场及不驻场)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办公用具,若乙方人员能力或办公用具品质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人员或办公用品,若中标人不配合增加,招标人可另行聘请第三方单位完成相应工作,另行聘请第三方单位产生的费用将从中标人的合同费用中扣除。
*.中标人须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出具成果文件并开具发票。总公司可指派其备案的分公司人员参与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由总公司加盖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总公司对项目全过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其他内容不变,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万尼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