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2026-05-22
安徽/蚌埠 招标采购
关于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安徽/蚌埠-2026-05-22 00:00:00

关于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 **:** 来源: 怀远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皖财会〔******的规定,对你公司报送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颁发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

二、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刘雪梅;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引凤街道启王路**号碧桂园商住小区**号楼****

三、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你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遵守告知承诺书承诺事项,接受我局监管。你公司应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于每年***日之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年度备案。

特此批复。

怀远县财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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