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2026-05-22
安徽/蚌埠 招标采购
关于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安徽/蚌埠-2026-05-22 00:00:00
安徽/蚌埠-2026-05-22 00:00:00
关于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皖财会〔****〕**号)的规定,对你公司报送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怀远中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颁发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
二、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刘雪梅;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引凤街道启王路**号碧桂园商住小区**号楼****。
三、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你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遵守告知承诺书承诺事项,接受我局监管。你公司应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于每年*月**日之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年度备案。
特此批复。
怀远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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