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2026-05-26 00:00:00
丽江市植保植检站国有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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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招 租 人:丽江市植保植检站
集中代理机构: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丽江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丽办发〔****〕**号)、《丽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丽财资〔****〕**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号)等文件规定,受丽江市植保植检站委托,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丽江市植保植检站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丽江市植保植检站*个标段铺面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表
所在位置 | 标的名称及房号 | 使用面积(㎡) | 竞价基价 (最低价)(万元/年) | 租期 (年) | 备注 |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 *号铺面 | *.* | *.*** | *年 |
(三)以上标的情况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云南基准房评字〔****〕第**********号),评估基准日为 ****年*月*日。
二、招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公开招租方式竞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竞租价低于基价的报价无效。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三、竞租人资格
(一)竞租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允许联合竞租。
(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如有),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竞租人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丽江市”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租。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
*.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登录报名。
(四)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上传如下报名资料:
*.法人参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如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自然人参加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如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报名材料须扫描为一个***文本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丽江市”。竞租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五、竞租保证金:无
六、竞租人资格确定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对竞租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或竞租保证金(如有)未到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竞租人资格。审查合格的竞租人网络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请竞租人注意**登录网站查收,合格竞租人可参加下一步网络竞价。
(二)报名时间截止时,无意向竞租人报名的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竞租人不足*家的,本次资产招租失败。
七、竞价
(一)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如有)、提交报名资料,并成功取得竞租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价。
(二)网上竞价开始时间(采用限时竞价方式竞价):
| 标的位置及名称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竞租底价/起始价 (万元/年) | 增价幅度 (万元)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标段 | 福慧路***号市植保植检站一楼 *号铺面 | ****年*月**日**时**分 | *.*** | *.* |
(三)竞价程序
*.本项目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租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租。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丽江市”,进入“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区查看《云南省国有产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租操作。
*.合格竞租人于竞价时间开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丽江市”,做好报价准备,于竞价时间开始时即可进行报价。交易系统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网络竞价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项目报名→交纳保证金→提交(查验)报名资料→资格审核确认→竞价(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上传合同备案→结果公示。
(四)竞价规则
*.本次网络竞价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租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如大于底价的,必须按增价幅度加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增加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在报价期间,竞租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限时竞价阶段以每*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循环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房屋招租失败;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租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未在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因竞租人网络故障未在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报价不符合招租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确定成交
*.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招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的,请携带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如不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
*.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上传出租合同并进行公示。
八、招租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房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装修,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纸质版装修方案,经招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装修,房屋的一切修缮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二)装修房屋不得破坏主体、承重结构,不得在原有层数上搭建。违反规定按违约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租期间房屋屋面、墙面漏水由承租人出资修复,排污系统出现堵塞、破裂等情况由承租人出资处理,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装修、修复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丽江城市管理要求。
(四)水、电、网络、环卫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服从相关部门管理。收到相关部门缴费通知后应立即交齐相关费用,如无故拖欠,视为违约。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出租情形,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承租人装修部分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设施设备承租人自行处置,招租人不负责处置。
(六)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内经营违反法律法规的项目,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承租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应办理的证件,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招租人协助提供需要的材料。
(七)合同到期后,在三个日历天内将物品处置完成。交还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及干净,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招租人有权处置,并由承租人承担处置费用。
(八)出租期间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者,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后果,招租人不承担任何后果。因安全事故对招租人的房屋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资质部门评估结果进行赔偿。承租人负责租赁期内的房屋安全、门前三包、维护及使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未经许可,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房屋和土地违法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给第三方,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不予退还。
(九)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方,若出现转租第三方实际情况,招租人将视为违约并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并终止合同,剩余合同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置。
九、招租期限和租金缴纳
(一)招租期限:招租期限为*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现出租合同到期后)。
(二)租金缴纳:租金二年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缴纳到招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违约责任
(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承租人不完全履行或未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均视为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违约的应当向招租人支付竞价基价的*%的违约金,此外招租人还有权选择解除租赁合同。
(二)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承租人违约:
*.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存在擅自拆改租赁物结构、设施或损坏房屋,擅自改造消防系统等行为,经招租人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或合理修复的;
*.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使用用途、变更经营业态或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承租人从事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舆情、投诉、安全事故的;
*.承租人的使用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招租人提出整改意见仍未通过招租人验收和考核的;
*.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水、电、网络等费用且逾期超过**日的;
*.其他承租人违反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经招租人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
*.经招租人提出整改要求,承租人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与该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竞价活动开始日前向招租人或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咨询。竞价一经开始,即视为竞租人对本公告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价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
*.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招租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五)中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中租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竞得人与招租人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到招租人指定账户,最终合作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如出现导致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况,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第四章规定处理。若竞租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组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八)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需要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招租人,合同期内已交纳的租金不予计退,自招租人收到承租人通知之日起满*个月后双方解除租赁合同。
(九)因招租人自身原因需要解除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将提前*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支付按照解除时租金标准计算*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自招租人收到承租人通知之日起满*个月后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人不得要求招租人另行承担承租人其他损失。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政策因素等)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各自承担损失,承租人应当在**日内腾退搬离租赁场地。
(十一)本次竞价由招租人、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十二)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十二、现场踏勘
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各竞租人自行前往踏勘。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人信息
名称:丽江市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胡彦联系电话:************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号(丽江市植保植检站)
*.集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李明华 联系电话:****—*******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号(丽江市行政中心)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云南**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号
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招租公告确认表.*** |
* | 丽江市植保植检站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定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