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05-06
山东/济宁 变更澄清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山东/济宁-2026-05-06 00:00:00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 评分办法,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分,最多得*分。(认证范围需要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具有一种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采集装置专利证书得*分。*.具有数据一体化接口软件得*分。*.具有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得*分。*.具有全文检索系统得*分。*.具有数字化成果质检与验收系统得*分。*.具有档案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得*分。*.具有电子数据质量检测系统得*分。*.具有电子文档数据保密安全管理系统得*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

现均更正为:第六章 评分办法,二、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分,最多得*分。(认证范围需要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具备与档案数字化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等)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内容: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及解密电子文件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文件中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曲阜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台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衡和(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俊刚

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台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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