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安保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4-29
山东/泰安 变更澄清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安保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山东/泰安-2026-04-2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安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号、泰财采〔****〕*号、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李晓 联系方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以南、迎春路以西华伟家园*座*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

电话:************

山东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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