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路(北外环路-北苑街)辅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6-05-26
河北/廊坊 招标采购
华安路(北外环路-北苑街)辅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廊坊-2026-05-26 00:00:00

华安路(北外环路*北苑街)辅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路(北外环路*北苑街)辅路建设工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大审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 。,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约为*.****公顷,主要内容为建设华安路(北外环路*北苑街)辅路建设工程的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辅路全长为***.**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机动车道两侧宽分别约为**米,其中两侧分隔带各宽*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米,两侧人行道各宽*.***.*米以内,同步配套绿化、照明及交通等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 万元。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年*月*日到****年*月**日。 *.* 质量标准: 合格 。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二)拟派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三)其他*.**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 个;*.**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现场查询的信息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 元。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王众,联系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 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辉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佳美铭居*号楼*单元***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众

项目负责人: 李艳羽
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