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5-25 00:00:00
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或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号福江铭座**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拟选定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组成专业团队,负责宜昌市农业农村局信访、人民调解、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以分所名义参与磋商,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其提交的资质证明、人员执业注册信息、业绩及荣誉等材料须严格对应该分所名称;分所使用总所或其他分所资料,或总所使用分所资料的,均不予认可。同一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及其所有分所)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本次磋商;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同时提交的,其所有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提供执业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潜在供应商凭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号福江铭座**楼)获取磋商文件。
(*)网上领取:供应商将签字盖章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负责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必须备注供应商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发送后在获取文件时间内联系代理机构方天涯(************)完成信息登记,核验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未按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号福江铭座**楼),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号福江铭座**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介: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号福江铭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天涯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