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5-25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奎屯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伊犁-2026-05-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新疆奎屯体育中心体育场专业体育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号北向南第**间门面

被投诉人*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金波园**号

被投诉人*奎屯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哈英德*北京西路**幢*号六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金波园**号

五、基本情况

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不服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年*月**日就****年新疆奎屯体育中心体育场专业体育照明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开展核查工作。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奎屯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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