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消防维保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4-08
山东/济南 变更澄清
山东艺术学院消防维保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山东/济南-2026-04-0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艺术学院消防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条变更为:

*.供应商拟派服务团队须包含一名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要求驻场人员*名,驻场地点: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该驻场人员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及时修复存在的问题和发生故障的消防设施设备,并承担不及时维修产生损失的责任。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小时内修复。当需超过*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采购人工作人员,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维保方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一般故障:局部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可在*小时内修复;中级故障:系统仍可正常运行,需暂时停用消防设施不超过**小时;严重故障:系统无法继续运行,需停用消防设施时间超过**小时。)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自行配备其他项目团队人员,保项目顺利实施。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艺术学院

地址:济南文化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素琴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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