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保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3-26
山东/德州 变更澄清
夏津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保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山东/德州-2026-03-2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夏津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投标人资格要求错误

更正内容:

资格要求变更为: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服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夏津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夏津县北外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银山北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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