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标本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5-21
山东/济南 变更澄清
陆生野生动物标本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山东/济南-2026-05-2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陆生野生动物标本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标本来源合法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交对应标本的“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保证标本来源合法”,更正为:“标本来源合法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交标本来源合法承诺函,承诺所有标本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保证供货时随标本一起提供给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号金域中心*座**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朋朋、赵岩、王忠平

电话:*************

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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