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对收缴的矿产品进行公开拍卖服务变更中标人公告
2026-05-25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新闻资讯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对收缴的矿产品进行公开拍卖服务变更中标人公告
贵州/贵阳-2026-05-25 00:00:00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年度对收缴的矿产品进行公开拍卖服务变更中标人公告

文章来源: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 **:** *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

项目名称:白云区****年度对收缴的矿产品进行公开拍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变更原因

本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异议人”贵州国威拍卖有限公司针对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中标单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是否具备拍卖收缴的矿产品的资质,向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质疑。经我局核查,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顾问意见,现认定如下:首先,收缴的矿产品属公物,拍卖主体法定受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第九条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可知被依法收缴的矿产品属公物,应由贵州省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非指定拍卖人不得从事公物拍卖。其次,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列入贵州省政府指定公物拍卖企业名录,不具备法定资质。由《贵州省商务厅关于指定省政府公物拍卖企业的通知》公布的贵州省人民政府指定公物拍卖企业名单可知,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并不在此名录内。因此,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公物拍卖企业,不具有拍卖收缴的矿产品的资质,其行为违反了《拍卖法》第九条的规定。综上所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不具备拍卖收缴矿产品的法定资质,违反《拍卖法》第九条之规定,异议人质疑事项依法成立。现取消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二、变更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六条之规定:“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鉴于本项目剩余具备拍卖收缴矿产品的法定资质的候选人符合法定数量,经我局研究决定,贵州国威拍卖有限公司具备承接本项目所涉公物拍卖服务的相应资格,且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规则,现依法确定贵州国威拍卖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三、变更结果

原中标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拍卖佣金比例*%

现变更为:

中标人名称:贵州国威拍卖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拍卖佣金比例*.**%

四、其他补充事宜

*.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异议处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第三行政中心****号

联系电话:*************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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