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5-25 00:00:00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药集团三精明水有机房货梯采购项目公告
【信息时间:**********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三精明水使用的有机房货梯采购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三精明水有机房货梯采购项目
二、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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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工作环境 |
发票类别及税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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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机房防爆货梯 |
*台 |
一般区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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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机房载货电梯 |
*台 |
一般区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设备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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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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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房防爆货梯**台 有机房载货电梯**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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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机房曳引防爆电梯:防爆等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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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曳引机:交流有齿轮曳引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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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爆主电动机:隔爆型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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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曳引机安装位置:井道正上方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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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动系统:交流变压变频调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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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重量:******(*吨级),允许偏差±*%,具备超载保护功能,超载时禁止启动并发出报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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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额定速度:*.**/*(适配制药车间物料转运需求,运行平稳,避免物料晃动洒漏),速度偏差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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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升高度:根据车间实际楼层设计(需乙方现场勘测确认),误差不超过±***,确保各楼层平层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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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层/站/门: */*/*,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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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井道尺寸(宽×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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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轿厢尺寸(宽×深×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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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门方式:旁开双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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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门尺寸(宽×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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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采购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所有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
*、交货地点:绥化市明水县哈黑公路*号三精明水工业园院内。
*、技术答疑人:刘子豪 ***********。
三、供应商资质和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级资质》电梯制造资质的电梯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级及以上资质》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的电梯生产企业在本区域内销售的唯一授权文件。
代理商代理的电梯生产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级资质》电梯制造资质。
*.* 满足以上两个资质要求的任一一个可参与本项目。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同类型电梯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黑龙江省内或东北地区销售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征信。
*、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四、有效期:***天日历日。
五、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结算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六、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七、日程安排
*、报名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至**:**(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供应商注册网址(*****://***********.*****.***:**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相关费用
*)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份***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分别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参与。
*)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月末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请严格按照所有要求时间进行系统操作,过时视为放弃不予处理。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
账号:******************
*)汇款注意事项
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费用必须分别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日期前汇到且完成上传,备注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九、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