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26-05-25 00:00:00
[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房再次招租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交易]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房再次招租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以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 个周期
挂牌起
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蓝天路**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挂牌底价(元/月)
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房再次招租
**.**
*****
****
租赁期限
*年
租金递增方式
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租金支付
按月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装修免租期
*个月(包含总租赁期)
租赁押金(元)
租赁期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房屋现状
*、标的均位于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所处区位靠近名门广场,商业氛围良好,人员密集,区域繁华程度较高。附近有蓝天路、嘉华路、银坡路、大英山东一街等。所在楼建成于 ****年混结构,外立面贴白色条形砖。铺面简单装修,大门为卷帘门、窗户为合金窗,室内地面贴瓷砖,墙面部分为乳胶漆,部分装饰扣板,顶棚为石顶,石膏吊顶部分已损坏。均配置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地面为防滑瓷砖,墙盗砖到顶,顶棚为铝扣板,部分铝扣板已损坏。朝向为西北。铺面附近有**路、**路、**路、**路公交车,交通较为便捷。铺面有公共停车位,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完善。
*、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用途
商业用房
重大事
项说明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务必实地考察商铺实际情况,并向招租方具体了解咨询商铺现状。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机构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唐勇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招租方所提交的《招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标的相片等)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租方
决策文件
海南通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琼国资产〔****〕**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认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及做任何抵押。
*、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承租方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标的租赁用途。
*、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标的的实际位置,请意向承租方在竞租前提前与招租方进行实地确认,我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不得经营带污染的行业(如餐饮、修理、加工、门诊、歌舞、美容、音响销售、化工等)。
*、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意向承租方须实地踏勘标的现场,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有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竞得后,即视为愿意按现状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同意海南产权交易所在竞租保证金中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意该费用不因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无法签署《商铺租赁合同》或合同争议等原因而退还。若招租方无法将标的交给承租方,承租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平台有关《*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现场展示
海口市蓝天路**号
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年*月*日**:**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则签名加手印。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
海口市蓝天路**号(交警公寓*号楼首层)*号房再次招租
*月**日
*:**
****年*月*日
*:**
***元
***秒
附件下载
*、承租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 *、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 耿先生 ********;交易一部 符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单位地址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栋*楼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