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6-04-09 00:00:00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服务局关于****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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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号(******)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 西安西飞晨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航空非金属件加工项目 | 航空三路中航西飞厂区*号厂房 | 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三路中航西飞厂区*号厂房,建设橡胶件硫化成型生产线、热塑性塑料注塑成型等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备。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项目硫化、刷胶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在硫化、挤出、注塑、刷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硫化罐内有机废气直接排入集气管道,废气经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表*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执行表*标准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中表*.*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中有关规定,并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