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级机关拆迁安置工程处“沙井村住宅小区二期(3栋住宅及地下车库)”项目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公示
2026-05-21
陕西/西安 审批|立项|规划
西安市市级机关拆迁安置工程处“沙井村住宅小区二期(3栋住宅及地下车库)”项目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公示
陕西/西安-2026-05-21 00:00:00

西安市市级机关拆迁安置工程处“沙井村住宅小区二期
(*栋住宅及地下车库)”项目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公示

一、基本情况

沙井村住宅小区二期(*栋住宅及地下车库)项目位于太白南路以西,项目于****年*月**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停车位***个。项目整体容积率*.*,建筑密度**.*%。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现状地上建筑面积超规划审批

规划审批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状实测地上建筑面积*****.*,超建***.**平方米。

(二)项目部分建筑平面尺寸、建筑间距与审批不一致。

**#住宅至**#楼住宅审批建筑间距为**.**米,现状为**.**米,减少*.**米。

(三)项目地下停车位位置与审批不一致。

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项目因避让北侧现状管线,地下车库面积减少****.**平方米,建设单位对车位布局进行了调整,车位数量满足配建要求。

三、处置方案

(一)关于项目现状建筑面积超审批面积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动产“登记难”攻坚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规定,对地上超出规划审批的建筑面积按工程造价的**%予以处罚。

(二)关于建筑间距与审批不一致

对于建筑间距与审批不一致的问题,依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的通知》,现状建筑间距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经现场及开发区官网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现状确认。

(三)关于项目地下停车位位置与审批不一致。

对于车位位置与审批位置不一致的问题,依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的通知》,现状车位位置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经现场及开发区官网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现状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开始(****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间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依法陈述意见。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陈述意见、递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沙井村住宅小区二期总平图及车位现状规划公示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