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2026〕19号
2026-05-25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2026〕19号
河北/廊坊-2026-05-25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书廊财采投处〔****〕**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艺术大道 *** 号
被投诉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 ** 号剑桥春雨 * 号楼 (开元大楼) ****、****、****、****
相关供应商:廊坊市菜小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北史家务乡中所村(北方农贸市场北侧第六家)
当事人: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远景海德公园 * 号楼
四、基本情况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 **** 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 **** 年 ** 月 ** 日开标,并于 **** 年 ** 月 **日发布中标公告。**** 年 ** 月 ** 日,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年 * 月 * 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回复,**** 年 * 月 ** 日,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经审查后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人廊坊市菜小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数据的情形,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同时对质疑答复不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廊财采投处〔****〕**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廊坊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廊坊-2026-05-25 00:00:00
二、项目名称: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艺术大道 *** 号
被投诉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 ** 号剑桥春雨 * 号楼 (开元大楼) ****、****、****、****
相关供应商:廊坊市菜小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北史家务乡中所村(北方农贸市场北侧第六家)
当事人: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远景海德公园 * 号楼
四、基本情况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 **** 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 **** 年 ** 月 ** 日开标,并于 **** 年 ** 月 **日发布中标公告。**** 年 ** 月 ** 日,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年 * 月 * 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回复,**** 年 * 月 ** 日,北京萃生元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经审查后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人廊坊市菜小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数据的情形,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同时对质疑答复不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廊财采投处〔****〕**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