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公告
2026-05-25
广东/汕头 终止废标
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公告
广东/汕头-2026-05-25 00:00:00

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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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磊口花岗岩石板厂:

  经查:你单位(详见附件)系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至****年*月**日止,你单位已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我局通过实地核查、挂号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你单位至今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吊销案件移送单》(濠江市监信监移字〔****〕*号)一份,证明案件来源;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调查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企业的公告》的截图一份,证明我局已通过公告的方式联系你单位,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我局配合调查;

  *、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截图一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一份,证明你单位连续*年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并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仍未改正;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一份,证明我局在你单位登记住所通过实地核查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电话核查登记表两份,证明我局无法联系你单位到我局配合调查;

  *、当事人《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一份,证明你单位未办理注销登记;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国内挂号信函收据、邮件查询记录及被退回的挂号信各二份,证明我局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形式向你单位登记的住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投资人详细信息截图一份,证明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黄允达的基本情况。

  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我局于****年*月**日通过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告知你单位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和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你单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无法查找你单位下落,不能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应对其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汕头市濠江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篮岭角洋,电话:****-********);也可以在*个月内依法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将依法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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