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罗安置区(一期)周边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终止公告
2026-05-25
海南/三亚 终止废标
三亚市海罗安置区(一期)周边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终止公告
海南/三亚-2026-05-25 00:00:00

三亚市海罗安置区(一期)周边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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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亚市海罗安置区(一期)周边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终止公告
异常终止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后,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号)第二十五条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号)第一条】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评标结果存在重大偏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名中标候选人审查中发现均不符合中标资格。/*异常终止情况描述: 本项目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评标结果存在重大偏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名中标候选人审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中标候选人:①诚信档案手册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未加盖公章、无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未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拟派驻的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诚信档案手册生成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之前;②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未提供项目经理****年**月以后社保)、公积金、银行工资流水,不符合招标文件*.*.*项要求;③投标人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机械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公积金、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项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未提供劳资员的岗位任命书; *.第三中标候选人:①提供的银行工资流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提供);②未提供劳资员的劳动合同; 以上*名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资格。 招标人将上述情况报行业监督部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行业监督部门函复,对招标人申请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评标结果进行复核或重新招标无异议,依法依规实施本项目后续招投标工作。 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年版)》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的规定,现招标人决定终止本项目招标工作。 有关本项目下一步招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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