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6-05-25 00:00:00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年产*.*万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号
韶关市发展改革局,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年产*.*万吨****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总投资约*亿元,预计****年*月投产;项目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偏氟乙烯装置、聚合产线、后处理产线及相关配套的公用工程、安全环保设施,建成后新增聚偏氟乙烯年产能*.*万吨。
三、用能工艺。
项目主要采用二氟乙烷光氯化法制备二氟一氯乙烷,再由二氟一氯乙烷裂解制备偏氟乙烯,最后偏氟乙烯通过乳液聚合形成聚偏氟乙烯聚合物。项目主要用能工序包括汽化、裂解、冷却、聚合、干燥、后处理等。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台裂解炉(功率***千瓦、电加热螺旋管式,节能型设备),*台负**℃直冷机组(功率****千瓦、*级能效),*台闪蒸干燥机(功率***千瓦、节能型设备),*台活塞压缩机(功率***千瓦、*级能效),*台压缩机(功率***千瓦、*级能效),*台隔膜压缩机(功率**千瓦、*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台离心机(功率***千瓦、*级能效),*台循环水泵(*台功率**千瓦和*台**千瓦、*级能效),以及离心泵、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蒸汽、天然气、水、氮气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车间设置二级计量,电、蒸汽、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万千瓦时、蒸汽消耗量不高于******.**吨、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万立方米。项目聚偏氟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吨。项目聚偏氟乙烯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收集聚偏氟乙烯产品洗涤后废水,提纯后用于产品初期洗涤,减少蒸汽消耗和高纯水使用量。
*.用收集的蒸汽冷凝水给物料进行初期预热,逐级使用热能,减少蒸汽使用量,经换热后的蒸汽冷凝水进入循环水水池进行补水,减少工艺水消耗。
*.通过优化设计防止管壁产生热点,控制合理停留时间。项目采用大型盘管式裂解管,减少热量集中及局部过热现象,裂解炉炉管由****变为*****,裂解炉由直管结构改为盘管结构,通过****交流电直接加热裂解炉炉管,以及减少裂解管清焦次数,减少产品总量损耗并节约电能。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
*.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生产车间负荷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数在*.**以上。
*.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日照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韶关市发展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韶关市发展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和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韶关市后续新增耗能项目建设腾出能耗和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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