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20号)
2026-05-22
广东/东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20号)
广东/东莞-2026-05-2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东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智慧康养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号***房

被投 诉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号

被投 诉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中教智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教智汇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双柏东一街**号*栋*层*室附**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代理机构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月**日,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月**日,投诉人因对中标结果不满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月**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未对所有产品进行报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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