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5-25 00:00:00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市区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市区公路应急养护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和年审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为本单位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和年审服务。
(二)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车辆:养护车**台、扫路车*台、洒水车*台、高空作业车*台、沥青保温车*台、中型自卸货车*台、皮卡*台、拖头*台、拖挂车*台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两年。
三、项目预算金额:约**万元/两年(含税),据实结算。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二类机动车维修 (大中型货车维修)资质证明。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及管理机动车维修保养服务相关业务的经历,并且无行业不良记录(需出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机构介绍、报价(工时单价、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和零配件报价清单)、经营场所介绍、人员社保(提供近*个月社保流水)、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承诺)一式三份递交到江门市市区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市区公路应急养护中心)生产部(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号*楼),所有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方将按评审办法进行选取。
(二)以评分标准得分最高确认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项目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生,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江门市市区公路局养护中心
(江门市市区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