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

(乡镇配水工程)梅花镇二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十)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梅花镇二标段(施工)》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澄清、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项合同第**.*.* 条款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不含甲供材料费)的**% ,承包人应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

*.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项预付款额度的合同条款修改为:

*

预付款额度

**.*.*

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不含甲供材料费)的**%

二、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