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书
2026-05-20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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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202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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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答疑/补充通知 时间:********** 阅读量:*
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个排口)
补充通知书(一)
各投标人:
现就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个排口)(招标项目编号:********************)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点******;分包:不允许 ,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修改为: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非主体、关键性工作允许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分包,但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等。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并经
招标人审批同意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