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5-25 00:00:00
江津区石蟆镇羊石社区楠竹林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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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江津区石蟆镇羊石社区楠竹林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传统民居整治提升 ** 栋,改建社区小广场 * 处,改造村史馆 * 栋,旧址改建非遗工坊 * 处,面积共约 **** 平方米;修缮保护 * 个古码头及 * 棵古树;完善垃圾收转及宣传标识等基础设施建设(含公共照明设施约 ***盏;垃圾桶 ** 个,垃圾收集点 ** 处,垃圾转运站 * 处,标识牌及导示牌约 ** 个,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约 ** 套,消防水带、灭火器等配套工具约 ** 具);重点区域污水及环境治理改造约 ****平方米(含雨污水管道约 **** 米),码头至核心区主干道修复约 *** 米;河流清漂;入户便道硬化 **** 米。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森致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石泉街***号 | 地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茂绩 | 项目负责人: | 王志凌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