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2026-05-25 00:00:00
项目概况
塔河县排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塔河县排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塔河县给排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 其他建筑工程 | 塔河县给排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塔河县给排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塔河县给排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市政相关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人(岗位证书)、质量员*人(岗位证书);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证书须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昌盛路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弘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号*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弘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黑龙江弘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