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2026-05-25 00:00:00
[潢川县]潢川县弋阳“惠安新城”公租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委托,对潢川县弋阳“惠安新城”公租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原则和定标因素,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了中标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潢川县弋阳“惠安新城”公租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招标编号:**************
*.项目代码:************************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潢川县)》上发布。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潢川县)》上发布。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
陈军(组长)、倪向红、梅勇、张萍、苏展;
五、定标信息
*.定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定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厅
六、定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程先银
成员:刘争、张佳帆、宋卫国、张鑫;
七、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
(*)企业信用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①未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
④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履约能力:
①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②企业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③拟派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④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⑤投标文件真实性:商务标(投标报价)、技术标(设计建议书、施工实施方案)、综合标(企业业绩、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等)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详细评审要求且真实有效。
(*)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核查结果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不通过理由 |
*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河南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林孚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河南业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的业绩未通过核查 |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工 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新社
证书编号:豫************
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九、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潢川县)》上发布。
十、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潢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地 址:潢川县航空路与三环路交叉口西南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六大街北段印象湖山**号楼*单元***室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潢川县建筑运行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