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开危化品典型执法案例
危险化学品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情况】
****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计划检查,发现该公司试剂库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给予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人民币 *****元(伍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企业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如同埋下“不定时炸弹”,一旦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燃烧或爆炸,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惨痛事故,不仅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更会引发环境污染、社会恐慌等灾难性后果。这起案例再次为所有企业敲响警钟,企业必须严守安全底线,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确保通风、防爆、报警等安全设施完备有效,同时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与日常巡查制度。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守法经营才是对自身与社会最大的负责。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特性,如果与不相容的物质混存混放,或者存放在不适宜的环境中,将存在难以量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不能简单的等同于“存放物品的地方”,而应通过科学的设计规划和管理手段,将危险化学品的风险转化为相对可控、可管理的状态,这也是预防由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导致的事故风险的重要措施。本案中,企业未能建立从管理层到执行层的有效责任链条,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规章制度,对储存物料的危险特性认知不清,未能准确识别其作为危险化学品所伴随的安全风险,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若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有力督促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的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