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喀左县智慧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
2026-05-25
辽宁/朝阳 招标采购
【市政】[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喀左县智慧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
辽宁/朝阳-2026-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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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喀左县智慧停车场项目***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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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 ||||||||||||||||||||||||||||
| 喀左县智慧停车场项目***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喀左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左县智慧停车场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喀左县城区 *.工程规模:本项目有偿取得喀左县**处停车场**年场地租赁,并实施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与充电桩建设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涉及用地面积******平方米(合***.**亩),共设置停车场**处,设计车位****个,布设充电桩***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针对存量改建停车场原破损路面进行修补,施画线、安装标识标牌、安装车轮定位器、减速带、围挡护栏、出入口管理设备、监控设备等;并根据停车场布置配套布设充电桩;建设城市智慧一体化平台。 本项目共安装充电桩***套,交流一体式充电桩**套,交流枪数量**支;直流一体式充电桩***套,直流枪数量***支;配套安装***千伏安箱式变压器**套。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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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服务·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服务·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 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截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 号)及《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招标人已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将已完成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公示,并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因此,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 *.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 *.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以上: 否 | ||||||||||||||||||||||||||||
| 四、投标 |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金额:******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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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领取地点: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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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进行解密)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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