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袁州区天台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6-05-25
江西/宜春 变更澄清
[袁州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袁州区天台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宜春-2026-05-25 00:00:00

[袁州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袁州区天台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袁州区天台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天台镇段)、二标段(竹亭镇段)、三标段(西村镇段)答疑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原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具有近**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河道防洪工程和堤防工程等)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业绩以中标金额为准)。”现变更为:“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具有近**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河道防洪工程和堤防工程等)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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