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5-25 00:00:00
未成年人检察功能用房软装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委托,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未成年人检察功能用房软装设计制作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检察功能用房软装设计制作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未成年人检察功能用房软装设计制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方式: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方(所有报名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栋一楼开标室
六、其他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电子版* 份(*盘形式,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盘递交后不予退还),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栋



